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是旗十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旗人大常委会把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好人大代表主体作用,高标准谋划推进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方面
根据《杭锦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规定,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今年旗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落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集体评议、满意度测评、进度通报等机制,持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一是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在交办之日起十五日之内,经与提出建议的代表及督办单位充分沟通之后,制定处理建议承办工作计划报旗人大常委会相关督办单位。承办工作计划包括对处理建议的情况分析、解决代表建议所反映问题采取的措施、实施计划和办理的预期效果等内容,并明确完成时限。并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回复提出建议的代表。对于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除函告说明情况外,要继续抓紧办理,最迟不得晚于8月24日前答复。办理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各单位要及时将建议答复的纸质件及办理工作总结一并报旗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二是处理建议由旗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按照对口督办的原则负责督办。督办单位要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及时征询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及时将代表意见反馈给承办单位。代表建议督办单位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督办,同时,邀请提建议的人大代表参与督办。三是对于承办单位及责任人拒不接受督办的;互相推诿、拖着不办,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办结或答复代表的;对办理工作不重视,不明确分管领导,不落实承办人员的;办理工作代表不满意,退回重办仍不达要求的,旗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旗人大常委会将进行质询。
二、代表履职培训工作方面
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代表的履职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拓宽代表知法、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建立健全代表履职培训制度,加大代表培训力度,重点抓好代表集中学习培训和专题培训,将代表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计划届内全体代表培训理论培训5次、外出考察培训至少1次,年内分领域、分专题组织代表2次外出考察培训,实现全覆盖。推动人大代表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主战场,发出好声音、弹好协奏曲、释放正能量、展现新作为。
杭锦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签发人:张建军
承办人:格更塔娜
电话:0477-662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