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76480
传真:0477-6627140
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
邮编:01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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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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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泰化工下游物料输送管线技改项目 |
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独贵塔拉产业园(南项目区) |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内蒙古伊泰宏城化学有限公司10000吨/年聚a-烯烃(PAO)示范项目的实施,需依托伊泰化工原料及公用工程输送物料,共计15条物料输送管线。本次评价内容仅针对混合烯烃、新氢、烷烃返回料和排放气4条涉及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本项目管道敷设依托现有管廊直接敷设,共建设4根管道,其中混合烯烃管道长2.5km,新氢管道长1.4km,烷烃返回料管道长1.2km,排放气管道长0.62km。项目总投资70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尾气、焊接烟气及喷漆废气(焊缝焊接处)等。(1)施工扬尘:项目管线均为架空敷设,不涉及管沟开挖。施工过程中适当进行洒水抑尘,防止扬尘产生。(2)施工机械设备尾气:采取限制超载、限制超速等措施,现场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严格限制在作业带范围内,尽量减少施工破坏面,避免大风天气作业。(3)焊接烟尘:由于焊接烟尘的排放具有分散、间断排放和排放量小的特点,且焊接均为户外作业,故焊接烟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4)喷漆废气(焊缝焊接处):项目管线来料已在厂家完成底漆及面漆喷涂工序,现场不进行喷漆。但是在管道焊接接口处需要重新补漆,补涂的面积小。项目选用高固体份、低VOCs含量的防腐漆,且油漆用量较小,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及排放量较小,加之当地大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最终排向厂区污水处理站。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①合理安排施工。根据《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应布置在施工场地内远离周边敏感点的一侧。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标志,并将施工计划报交通管理部门,以便做好车辆的疏通工作,保证交通的安全、畅通。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严禁夜间施工(夜间22:00~次日06:00)。减少施工交通噪声,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均为大型重车,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运输路线安排上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③采取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功能的附属设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废油漆桶及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共计0.5t,收集后运送至市政指定地点;废油漆桶产生量为5kg,暂存在伊泰化工厂区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①管线施工时,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范围,以减少施工活动范围。②不新设施工便道,利用已有道路。③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将工程临时废渣随处乱排,场内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行驶。④施工进度安排应紧凑合理,尽量缩短施工工期。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后,正常工况下不会产生废气。 2.废水:项目运营后,正常工况下不会产生废水。项目为架空管线项目,架空管线工程本身主体结构不直接接触地下水,且项目管线不涉及管线支架、塔基等基础建设,均在原有基础上直接建设,本次建设内容均为空中管线,不涉及地面工程,管线支撑结构(如杆塔基础、支架底座等)检修、维护均不属于本次评价内容,均依托现有工程。架空管线地下水污染防治以“预防为主”,通过严格源头控制减少泄漏风险,结合基础防渗和地面管理阻断迁移途径,重点依托现有下游监测井网络+定期监测+动态预警及时发现潜在污染,最终实现“早发现、早处置、少影响”的目标。 3.噪声:项目运营期依托现有输送泵,不涉及新增噪声源。 4.固体废物:项目正常运营后,正常工况下不会产生固体废物。管线维修均依托现有管廊维修人员及系统,不涉及新增生产排污。 5.生态环境:项目为架空管线项目,不涉及土方工程。项目建设未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等保护目标,项目厂区内现状为碎石地面、硬化道路、空地,无保护植被,因此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①项目具有潜在的风险物质泄漏危险性以及火灾危险性,因此,建设项目的管道设计、施工和运营等必须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置、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设计规范,特别是管道防腐,应保证施工质量,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②在管道附近设置安全标识,防止人为破坏等。③运营期间,应及时对管道进行泄漏性检查。如果发现泄漏,应及时修复,并建立完善的泄漏检查制度。④如突发火灾,应迅速按应急预案紧急处理。⑤制定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在厂区内配备泡沫炮、灭火栓、干粉灭火器和灭火沙箱等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