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10万元(鄂财农指﹝2025﹞121号),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自治区下达我旗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1日,公告期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
通讯地址:杭锦旗锡尼镇布日都街旧民中院3号楼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监督电话: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477—6622575(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邮箱:hjqmw2008@126.com
|
序号 |
苏木镇 |
资金
来源 |
资金文号 |
下达额度(万元)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备注 |
|
1 |
伊和乌素苏木 |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鄂财农指﹝2025﹞121号 |
10 |
巴音嘎查 |
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巴音嘎查砂石路养护项目 |
/ |
|
合计: |
10 |
/ |
/ |
/ |
杭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