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相关要求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2025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资金分配870万元给杭锦旗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分配430万元给杭锦旗2023年饮水型氟、砷超标地方病防治工程。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30日,公告10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杭锦旗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0477—6628817(杭锦旗水利局)
通讯地址:锡尼镇百灵路
电子邮箱:793226667@qq.com
附件:杭锦旗水利局2025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资金分配表
杭锦旗水利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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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水利局2025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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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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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资金来源 |
资金文号 |
申请拨付财政衔接资金额度 |
项目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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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水利局 |
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资金 |
鄂财农指[2025]139号 |
870 |
杭锦旗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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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
杭锦旗2023年饮水型氟、砷超标地方病防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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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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