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2025〕90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打赢黄河“几字弯”攻坚战,高质量完成好“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到2025年底,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全面整治我旗“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规范工程建设实施程序,加快项目验收及资金支付进度,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持续提高建设项目的整体质量和生态成效,特成立加快推进“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验收及资金支付进度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长:张仲平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常务副组长:李建文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阿拉腾达来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萨日娜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潘利军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员:杨欣 旗政府办主任
李致闻 旗政府办副主任
刘晓荣 旗林草局局长
乔小平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文奇 旗财政局局长
苏和 旗审计局局长
殷宇涛 锡尼镇镇长
哈斯毕力格 独贵塔拉镇镇长
张彪 伊和乌素苏木苏木长
李儒东 吉日嘎朗图镇镇长
李政欣 呼和木独镇镇长
李俊文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
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工作,协调解决生态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生态建设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和监督;审议生态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确保“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工作专班下设外业验收组、内业整改组、资金拨付组3个专项工作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旗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旗林草局局长刘晓荣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推进。
(一)外业验收组
组长:李建文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刘晓荣 旗林草局局长
成员:达布希拉图 旗林草局副局长
杨金耀 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袁培鑫 锡尼镇副镇长
阿拉腾嘎如迪 伊和乌素苏木副苏木长
王建军 呼和木独镇副镇长
马超 吉日嘎朗图镇副镇长
敖日格拉图 独贵塔拉镇副镇长
哈斯毕力格 塔然高勒联合党委副主任
王永为 旗林草局森林草原管理股负责人
杨超 旗林草局森林草原项目股负责人
雷继云 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站副站长
李鑫 旗自然保护区和天然林保护工作站副站长
李瑞 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侯玮 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产业办负责人
负责督促推进“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每日调度各项目实际进度,及时发现并分析进度滞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各项目按序时推进。负责组织开展“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检查、竣工验收及项目全过程手续、审批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提交旗林草局党组会议审议,研究通过后提交资金拨付组审核,申请支付项目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建立问题台账,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移交内业整改组。
(二)内业整改组
组长:潘利军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张伊敏 旗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袁培鑫 锡尼镇副镇长
阿拉腾嘎如迪 伊和乌素苏木副苏木长
王建军 呼和木独镇副镇长
马超 吉日嘎朗图镇副镇长
敖日格拉图 独贵塔拉镇副镇长
哈斯毕力格 塔然高勒联合党委副主任
王永为 旗林草局森林草原管理股负责人
呼和 旗林草局办公室负责人
杨超 旗林草局森林草原项目股负责人
李国庆 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林工站负责人
李龙 旗林草局行政执法监管股负责人
那顺吉日格拉 旗自然保护区和天然林保护工作站负责人
侯玮 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产业办负责人
负责督促各个项目责任站室对“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针对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地块,按照外业验收组提出的整改建议,分情况落实整改措施。若需变更项目作业涉及的地块,要及时整理相关情况说明与变更依据,提交旗林草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审议,待审议通过后移交外业验收组按程序推进整改工作;若地块存在苗木成活率未达标的问题,需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核查,结合地块立地条件、苗木生长特性等因素,制定科学可行的补植补造方案,明确补植品种、数量、时间节点及技术要求,移交外业验收组按照整改方案在规定造林期内完成补植补造作业。内业整改组要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清单,便于对整改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监督检查。要在集中整改的3个月内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对账销号制度,验收合格一个销号一个,形成报账、交账、查账、销账的完整链条。旗林草局要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林草部门每周报告整改工作进展。
(三)资金拨付组
组长:阿拉腾达来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李文奇 旗财政局局长
乔小平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苏和 旗审计局局长
成员:李霞 旗财政局副局长
达布希拉图 旗林草局副局长
张伊敏 旗财政局副局长
格乐帮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曹俊玲 旗审计局副局长
李国庆 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林工站负责人
李龙 旗林草局行政执法监管股负责人
那顺吉日格拉 旗自然保护区和天然林保护工作站负责人
侯玮 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产业办负责人
于雪梅 旗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务人员
负责对“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绩效进行全过程的审核、监督、指导与协调,确保资金使用程序合法、管理规范有序。依据“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资金文件,对资金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请事项符合政策规定和相关程序。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及时、准确地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建立资金拨付台账。旗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需对参与“以工代赈”的嘎查村集体合作社的相关合同文件、资金支付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旗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跟踪审计,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移交旗林草部门进行整改。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杭锦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同联动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将“三北”工程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专班将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旗纪委监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今后,除旗领导外,工作专班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此工作专班不作为旗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待工作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