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我区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 健全机制
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在充分认识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的基础上,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是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并不断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组织保密人员参加培训,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严格把关,提高质量
一是公开的制度更加规范。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
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是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强化监督,落实工作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首先是强化督查制度。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按规定乱公开。
其次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做到公开进行、规范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
1.截至2014年底,通过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各类信息36条。其中,机构信息类信息2条;法规公文类信息1条;工作信息类信息34条;承诺事项类信息1条;其他信息类信息7条。
2.重点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类信息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内容:一是部门及其下设机构的名称、工作职能、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二是单位领导的姓名、职务、分工、简历等信息。
(2)“法规公文”类信息主要是由我局制定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等文件,并及时通过“杭锦之窗”网站、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
(3)“承诺事项”类信息主要包括各单位对外公开承诺的事项及办理情况,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信息。
(4)“其他信息”类信息主要是我局开展的一些政务动态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 公开目录:主要通过“杭锦之窗”向全社会公开了《条例》规定且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以及各单位领导活动、社会监督、公共服务和面向公民、企业等其他政府信息。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通过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各类信息36条。
2. 新闻媒体:主要通过局内《审计简讯》、杭锦电视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区内重大民生事项审计情况等方面信息。
3. 公开栏:我局通过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设立公开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了办事指南、领导信息、单位主要目标任务以及科室职能职责等信息。
4.公开资料:通过印发各类便民资料等形式向公众提供便捷政府信息服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审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 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3.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二)改进措施
1. 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将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把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地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方便查询。
2. 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增加审计结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探索审计结果在构建反腐倡廉、服务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在提高审计质量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 认真梳理,扩大公开的内容、形式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确保全方面地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