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6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发〔2016〕95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杭锦旗司法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6 个部分。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6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杭锦旗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锦旗神华杭锦能源集团404办公室,邮编:017400,联系电话:0477-6622390)。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实施《条例》和《通知》,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工作制度。2016 年,杭锦旗司法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确定局办公室是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股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办公室 2 人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基层司法所、股室要积极配合办公室工作;结合实际,按照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着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为了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组织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形式,组织全体人员进一步学习《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根据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按照旗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及时录入了政务信息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2016 年全年财务季度公开、预算决算公开信息共6次,工作动态信息被各级媒体采用134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6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全年未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 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充实信息公开网站。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司法行政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全面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坚持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事务、公证工作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
(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推广官方微博、微信、论坛等贴近群众的互动措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行业协会、政府门户网站,加大对部门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全面实现资源共享,达到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目的;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保障能第一时间得到第一手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