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木独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呼和木独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呼和木独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共五部分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杭锦之窗”(http://www.hjq.gov.cn)已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呼和木独镇党政办联系。  

  联系电话:0477—6861005   

  联系地址:呼和木独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邮政编码:017422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2016年,我镇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社会、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桥梁,在旗委旗政府、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由镇人大主席赵建峰同志主抓信息公开工作,并由镇党政办牵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成员由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形成“领导亲自抓,各股室、二级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载体为“杭锦之窗”。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经济建设、政策法规等。 

  (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16年,通过服务大厅,全镇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5890件次,其中养老保险缴费3000多人次,民政救助310多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次,提供法律文书服务12次,法律咨询24次200余人,办理一卡通387人次,排查矛盾纠纷60起,化解56起。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以公开类别进行统计,2016年,我镇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0余条。其中,通过国家、自治区、市、旗级新闻媒体发稿24条,在杭锦旗政务网站发布文件4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进一步完善和延伸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人提出申请公开的请求,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重视不够、相关制度不健全、主动公开意识淡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常抓不懈。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股室、二级单位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照《条例》的要求,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量化标准评分,落实奖惩,调动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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