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杭锦旗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我中心按照旗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拓展公开服务渠道,以公开促工作树形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中心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分管信息工作徐建义副主任为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承办机构明确、人员落实,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编录和审核上报工作。
(二)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我中心多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和内容以及公开方式和程序等方面的知识做了明确的解读,增强了职工对《条例》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旗人民政府举办的信息相关工作会议,并利用各种培训加强对信息撰写、收集、编辑等知识的学习,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提升了信息编报的水平。
(三)督促落实相关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我中心先后制定并完善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切实加强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的落实,对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和保密规定进行监督。
(四)拓宽公开渠道,延伸服务范围。我中心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等手段,公布各项行政办理事项,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杭锦之窗”和杭锦旗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心网络红页、杭锦旗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心微信群等网络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将有关信息和科技工作动态在网上进行公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系统门户网站。我中心通过鄂尔多斯日报发布信息5条,鄂尔多斯晚报发布信息1条,杭锦新闻公布调研1篇,杭锦党建发布信息1条,通过杭锦之窗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6条。
2.农牧业产业化信息。2017年,共发布信息90条及时公开农牧业产业化政策落实、工作进展、阶段性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等内容的信息。
3.财务信息。2017年公布“三公”经费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没有单位或个人向我中心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
没有单位或个人向我中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中心未收到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杭锦旗农牧业产业化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网上办事功能还不够完善;三是公众被动接受的多,主动参与的少。对此,我中心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促进政府与公众间的信息互动。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建立相关信息互动回应机制,逐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网络化模式,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使公众充分了解科技工作。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结合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难题,不断加强对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切实做好信息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推动信息公开逐步走向深入。加强领导对政府信息报送与公开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网络、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来自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