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杭锦旗发改委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发改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和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20日,我办通过杭锦旗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28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我旗重大项目审批及建设情况、文件类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工作力度不够大、时效性不够强、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等问题,与政府和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办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统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当作便民、利民的大事来抓。按照《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并更新公开的信息,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开展。

  (二)是不断完善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规范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没有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社会各界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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