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通过统一部署,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工作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477-6626166)。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杭锦旗住建局已主动向政府信息办公开信息共18被采纳信息6篇。公开文件信息11条;信访案件办理2件,人大建议办理2,政协提案办理9件。2021年我局共办理市长热线、旗长热线办理730,其中房地产方面127件、供暖359件、燃气77件、物业39件、质量36件、市政33件、其他5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等工作制度,建立新媒体管理制度,做到政务公开有据可循。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积极维护“杭锦建设”微信公众号,将政策依据、实时资讯、单位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单位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建设和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规范流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力度,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等工作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二是完善措施,扩大内容。认真梳理细化政务公开目录,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要对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意见等,适时开展通俗化、问答式的服务解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三是加强宣传,完善功能。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及时地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上报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住建局信息网站,提升服务能力,使之成为住建局与群众沟通的重要平台。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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