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锦旗政务服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由杭锦旗审计局编制而成的。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锦旗审计局联系(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阿斯尔大街检察院大楼6楼,邮编:017400,联系电话:0477-2292200,传真:0477-229220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指定专人具体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按分工范围具体抓,各相关业务部门按责任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明确局办公室、各业务股室为实施政务公开的重点股室。与此同时,结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着力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扎实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和更新工作。建立起信息公开框架和目录,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确定需要公开内容的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审核程序和责任股室。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依法、及时、全面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的信息统一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公开,运行情况好。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目前无不良考核结果及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还是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提供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等方面的工作。

  2.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3.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立足全局和长远,制定计划,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领导,加大投入,强化人才培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

2022年,我局依托杭锦旗人民政府网,加大对审计工作的宣传,重点公开了审计项目现场工作管理办法等内容。社会各界和公众可通过访问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审计相关工作。极大提升了审计政策的知晓率。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是健全领导责任机制。杭锦旗审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各股室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健全网站管理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指派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网站信息的审核发布。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股室确定并提供,由局办公室统一收集,经局领导小组提出拟定意见并报请局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三是健全工作考评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范围,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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