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教育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要求,汇总旗教体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包括情况介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杭锦旗教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6622501,电子邮箱:hjqjyj203@126.com)。   

  (一)2022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主要通过“杭锦之窗”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杭锦教育之窗”微信公众号、“杭锦教育”期刊、教体局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主动发布和公开教育信息,公开部门各类文件25条,杭锦之窗公示公告22条。截至12月31日,累计向杭锦之窗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33条,被采用20条;市级媒体采用29条;在“杭锦发布”“融媒体中心”“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50条;自治区级、国家级媒体采录3条,“杭锦教育之窗”微信推送图文消息455篇,阅读量达10万余次。同时,教体局指导各有关学校、二级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上墙、上公告栏,对有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的学校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二)我局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和宣传文化等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教育问题。 

  一是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招考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张贴布告、下发文件通知、召开阳光分班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各种招生信息,确保阳光分班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在“杭锦教育”公众号及教体局门口张贴公告通知成人、普通学生高考报名等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是认真做好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评先评优等教育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招聘、公示、聘用通知;及时在杭锦旗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杭锦教育”公众号等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对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等各类先进评比,教体局和学校均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并及时公示拟评人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认真做好在教育资金使用方面的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教体局按照财政局的要求及时在杭锦之窗发布预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决算报表。要求学校幼儿园和各二级单位对公开财务收支、预决算,学校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收费情况及时在公开栏、园务栏公示。 

  四是认真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教体局通过杭锦之窗、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积极发布各学校幼儿园的活动信息,实现信息畅通、比学赶超、宣传优秀经验的目的,不断拓宽群众对杭锦教育的了解,提振人民群众对杭锦教育的信心。 

  五是认真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申请程序和申请时间,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平。 

  六是认真推进权力清单公开。按照相关要求,2022年,教体局完成行政权力认领编制122项,公共服务事项认领编制10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所有事项已全部公示于网上,方便群众办事查阅。同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目前有122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为实现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二)改进措施 

  一是着力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按照市府办安排部署,及时更新维护好门户网站,上传各类信息,重点加大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部门动态、疑难问题解答等信息板块的信息上传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服务广大群众。 

  二是加强政府网站服务。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年无收取任何关于依申请公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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