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市、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477-66381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办事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执法事项及处罚结果、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等。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一是共报送政务信息806条,被杭锦旗政府网站、杭锦发布、鄂尔多斯政府网、鄂尔多斯新闻网、鄂尔多斯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质量网、人民日报等平台采用594条,通过杭锦旗政府网站公示文件12件,拍摄及制作微信视频号33条,抖音号10条;二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两法衔接平台对249余起案件进行公示,公示率100%;三是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454批次检验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在杭锦旗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四是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公示了市场主体经营异常信息3500条,共归集各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信息5380条、行政处罚信息288条、双随机抽查检查信息425条。五是2023年发布消费提示16条,发布维权典型案例5起,全年共办理诉转案10件,已全部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的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调整微信公众平台栏目设置,增加了微信视频号以及抖音平台,传播食药、特种设备、企业登记等相关业务知识,发布市场监管动态,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2.及时排查,未发现账号引起公众不满、发布与政府或者本部门行业没有直接关联信息、停止维护但尚未注销账号的情况。
  3.以具体负责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的股室为主,排查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漏洞,严格落实保密审核制度,确保所有发布信息“零失误”。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有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未发生因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8

 

行政强制

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创新,新媒体宣传途径不够多样,政务信息内容感染力不够;
  2.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时效等方面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3.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不够规范,分类不够明确,部分信息目录分类杂乱。
  (二)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公开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内容的可读性和务实性;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拓展解读平台,探索通过音频、图文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
  2.完善政务公开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制度规范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若收到申请,则按规范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使政务信息推送精准、便捷、高效。
  3.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力量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更新,落实好动态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人员政务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的采集、编辑能力,使政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该工作新要求、熟练掌握公开目录及平台操作,提高政务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我局召开专项会议学习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股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内部衔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2023年我局均按照上级下达的规范性文件执行,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
  2.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3.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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