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72601173662XL/2026-3956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发布机构 | 杭锦旗财政局 | 文 号 | 杭财发〔2022〕63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272601173662XL/2026-39562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发布机构 | 杭锦旗财政局 |
| 文 号 | 杭财发〔2022〕63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府发〔2020〕52号)、《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绩规发〔2020〕2号)和《杭锦旗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杭财发〔2021〕137号)等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旗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管理机制,着力规范对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和纠偏处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充分征求各相关方意见,特制定《杭锦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杭锦旗财政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