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72601173662XL/2026-39587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发布机构 | 杭锦旗审计局 | 文 号 | 杭审发〔202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2-1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272601173662XL/2026-39587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发布机构 | 杭锦旗审计局 |
| 文 号 | 杭审发〔202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2-11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人员调整如下:
郝明 调整到审计事业发展中心工作;
王凯新 调整到办公室工作;
哈斯巴格那 调整到办公室工作;
李怡璇 调整到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工作;
李淑珍 调整到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工作;
请以上同志尽快做好移接交并到职工作。
杭锦旗审计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