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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72601173662XL/2026-3959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杭锦旗审计局 文  号 杭审报〔2022〕18号
成文日期 2022-05-31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272601173662XL/2026-3959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杭锦旗审计局
文  号 杭审报〔2022〕18号
成文日期 2022-05-31
公文时效 有效

杭锦旗审计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的自查报告

杭锦旗司法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精神,我局重点围绕方案确定的六项措施,全面组织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方案。为更好的开展三项制度工作,我局出台了《杭锦旗审计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股,具体负责联络、协调各股室(中心)业务范围内的“三项制度”开展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承办,依靠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梳理编制清单。为完善审计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责任落实、规范公正,我局组织编制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等一系列规范性清单,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积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从是否超越审计机关执法权限、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充分适当、运用法律法规和处理处罚标准是否恰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恰当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复核、审理意见,使审计执法更规范。四是严格执行审计公示制度。在日常审计执法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审计公示制度。审计项目正式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公布执法人员和执法内容,同时主动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人员履行审计公务和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的监督。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1年,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32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共18件,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经验。在完成部分工作任务时,由于工作不足,导致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认知不够。二是较为缺乏执法人员。主要体现在有执法队伍人员少,部分工作因为人力问题难以开展。三是案卷不能及时归档。虽然我们在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办案人员少、任务重,审计工作专业性强,审计过程复杂,导致案卷不能及时归档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要加强学习。多向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交流学习,借鉴工作思路和方法。 

  二是要分析困难、累积经验。要总结工作中出现问题和困难,分析原因,探索解决办法,不断累积经验,提高工作实效。 

    

  

杭锦旗审计局

20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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