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杭锦旗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等。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杭锦旗民政局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本项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股、二级单位室负责人小组成员的杭锦旗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责任和分工,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股室、二级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到位。    二是完善工作体制。为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我局制定了《杭锦旗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杭锦旗民政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等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年整体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组织实施办法,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为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体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保障“阳光民政”工程高效、透明、规范运行。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增强我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我局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并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不定期学习领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情况。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民政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领导班子简、政策法规。在单位公告栏上公布了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行政职权目录、收费标准及城乡低保审批流程图、婚姻登记流程图、社团成立注销变更流程图、民办非企单位成立变更注销流程图、五保审批流程图等重要信息内容,增强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使群众更加了解民政,关注民政工作。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严格按照2015年全旗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按季度公布“三公”经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在村、嘎查、居委会公告栏上公布城乡低保花名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4.机关内部信息公开情况。我局在单位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对领导成员、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工作总结以及规划计划等进行公开。

  5.公开信息的数量和类别。继续扩大政府信息,特别是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机关工作透明度。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00条次,其中,民政重点领域信息40条次;城乡低保、五保、双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类信息20条次;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检查信息5条次;“十个全覆盖”工程进度信息8条次;“精准扶贫”工作信息5条次;慈善组织信息公开2条次。通过电话、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答复咨询1000件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诉求。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投诉受理方面,均未发生。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不到位,各股室主动采集、整理、上报信息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有待健全。虽然已经制定了相关制度,但仍不够完善,存在检查督促力度不强,整体公开工作存在被动、滞后现象。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认真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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