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锦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5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
一、工作概述
按照旗政府对全旗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工作项目、职责、执法标准和依据的长期公开,坚持重点工作动态公开,增强了统计工作透明度,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我旗统计政务公开工作的运行良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以不断提高政府统
计公信力和充分发挥统计咨询功能为出发点与归宿点,规范统计信息产品的有效生成,拓展统计信息产品的覆盖范围,重点做好统计年度公报、季度分析、月度数据和大型统计活动等资料的及时发布。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中行政权力内容,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全面、更新及时。
三是政府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做好了向旗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信息、及时解答“网上咨询”栏目的提问以及参与政务访谈的各项工作。
二、公开情况
1.公开信息总数。2015年度我局共公开信息300余条。
2.公开方式。杭锦旗政府政务内网、杭锦旗之窗、统计公报、年鉴。
3.公开信息分类。旗政务内网公开政府信息共312条,其中发布《统计公报》4次;公开各类统计信息、调研文章及工作动态308条。出版了《2014年杭锦统计年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杭锦旗统计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四、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5年,杭锦旗统计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杭锦旗统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要加强现有制度执行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全面深化改革思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按照《条例》及旗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统计信息职能作用,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