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政办发2021155)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jq.gov.cn)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旗林草局按照旗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等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公布服务事项,精简办事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主动的公开林草行业信息,不断加强平台建设,积极扩展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我局对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在杭锦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2021年,我局主要通过杭锦之窗门户网站、杭锦林草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主动公开信息1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定了信息员和信息审核员,明确了报送审核岗位职责。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发布信息须经撰稿人、站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审核后发布,确保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并对信息发布情况按年度装订归档。

(四)平台建设。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和网站集群建设要求,及时对网站内容进行升级整合,规划网站布局,完善了互动交流办理平台,优化了网站功能设计,强化了网站管理和网站安全责任。在微信公众号设置了留言互动功能,发布了联系电话、邮箱等,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和技术服务。

(五)监督保障。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常态化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站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年度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按照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种类、原则和主动公开的范围、时限、形式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等内容公布,方便人员查看。切实加强网站网络信息和安全的管理,强化网络舆情管控,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强化信息发布、转载的审核,确保网站监管工作持续加强、监管水平不断提升。11月份,我局对政务新媒体错敏字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整改,6月份,因与杭锦林草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重复,将“杭锦林草”新浪微博关闭注销,进一步规范了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一些具体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盼的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范围还不到位,信息公开手段和方式单一、政策解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修改后的《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深入解读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政策,为全旗林业和草业现代化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年无收取任何关于依申请公开费用。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