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政办发〔2021〕155号)要求编制本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度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锦旗财政局联系(电话:0477-6622919),同时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jq.gov.cn)查阅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本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作了明确规定。形成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股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其他股室配合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和对外发布工作。由此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21年,杭锦旗财政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自治区、市、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传达旗委、旗政府对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和部署,并对如何做好下一步我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步骤、方式、内容、格式、口径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二是按照条例要求,对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信息由办公室汇总形成草稿后需呈常务领导审定方可发布。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21年,根据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变动情况,本局及时主动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相应内容,包括局领导简介、主要职责。并及时跟踪和变更相关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体情况。
按照我旗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2021年旗财政局依托多样的信息平台,与时俱进,持续创新,不断优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继续将我旗财政预决算公开、PPP项目建设等作为主动公开工作的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增加主动公开数量,不断推进和完善各项公开工作。2021年,通过杭锦旗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5条,被采用信息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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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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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不够到位。二是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旗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年无收取任何关于依申请公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