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杭锦旗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市、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扩大政务参与和加强解读回应,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地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杭锦旗公安局通过平安杭锦微信公众号,杭锦公安微博、抖音官方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警务信息发布警务微信612条、警务微博43条、警务抖音17条(抖音已卸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杭锦旗公安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保密管理制度和公安网络安全保密“十个严禁”,强化信息公开获取、保存、处理规范管理,重要信息公开后交由杭锦旗公安局机要室或档案室妥善保存,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务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发布,有变动时第一时间更新发布。积极推进新媒体发展,促进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规范平台管理,关停了抖音账号,关停了各所队室不符合要求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统一使用局属自媒体账号及其他主流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使信息质量得到提升,公开的准确性得以保证。

  (五)监督保障情况。杭锦旗公安局成立以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邱金马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发《杭锦旗公安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规定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新闻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因信息公开引发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行政、党纪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4

  行政强制

   

   

  1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对公开的新要求学习不够深入。二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三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定期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公开队伍建设与培训。强化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各部门、派出所配备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管员;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单位没有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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