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市、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旗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并按时公开有关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2年,我局制作的政府信息总数为135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135条,依申请公开0条。

  (一)加强权力配置和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本机构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

  (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落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申请办理工作,从严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2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切实做好政府统计数据公开专栏建设和推进统计执法信息公开。通过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专门栏目按时公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及时公开杭锦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便于社会各界查询了解经济运行情况。严格落实统计执法监督要求,及时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做好统计执法信息、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公开,做好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切实推进统计执法信息公开。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杭锦旗统计局按照规定做好本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工作,在要求的工作日内通过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本单位财务收支、专项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先后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杭锦旗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2022年度杭锦旗统计局部门决算》,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配备专门人员。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2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政府信息质量,向社会公众提供更丰富的政府统计信息。

  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进一步增强全体统计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锦统计微讯”公众号公示执法流程、在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执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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